• 本中心設置於陽明校區護理學院內,置主任一人、副主任一人,負責中心之營運業務,含計畫管理、成果管理、人事、經費、與會計等業務。

  • 本中心設置中心會議,負責中心之發展規劃與管理稽核。中心會議由中心成員組成,由主任擔任主席,定期召開會議。

  • 配合中心運作,另設置諮議委員會五至七人,職責為考核各計畫成效並指導中心發展方向及業務,由中心就國內外學者專家(或合作對象)中推薦,另將名單提請校長兼聘之。諮詢委員為無給職,得酌致出席費及車馬費。諮詢委員每學期至少開會一次,由本中心主任召集之,協助推展本中心業務。